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由什么人民法院管辖
导读:
中级人民法院。之所以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不仅因为这些案件都是重大犯罪案件,而且还考虑到这些案件往往具有涉外因素,需要将这些案件的裁判文书提供给其他国家作为刑事司法协助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即可认定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没收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制作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审查完毕。
法律快车提醒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适用条件:
1.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公安机关提出没收意见公安机关认为有符合没收条件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