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怀孕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导读:
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1.如果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子女一般随母亲方生活。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子女在八周岁以上的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直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孩子的情况;
3.孩子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4.探望时间及方式;
5.协议签订的时间、双方的签名。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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