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事故的定义是什么
导读:
行车事故的定义是:
凡在行车工作中,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害、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
法律快车提醒您,正常的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时间应该为30天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0天。
这个时限仅仅是针对事故车辆而言的,如果事故车辆还存在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未投保强制保险等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该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需注意的事项包括:
1.环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勘查范围;
2.现场初查与分析,综合分析事故成因,作出判断,揭示现场上本质和内在联系;
3.实地勘验;
4.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应该在现场制作,要快速处置现场等情况,一般都采用现场勘查结束后制作。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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