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执行多久以后可以假释
导读:
申请假释的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是: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3.被判决管制、拘役、死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快车提醒您,犯罪有期徒刑的执行程序如下:
1.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2.凡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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