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导读: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如您需要申请低保救助或临时救助,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当地按规定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后按规定办理。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无关,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法律快车提醒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能否取得低保关键是家庭成员收入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申请低保需要的条件是申请人有本市的农业户口,或者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申请人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是残疾到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申请人现居住在农村村组或定居一年以
申请农村低保的,首先需要户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村委会接收材料后组织村民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家庭条件进行初审;后将初审结果以及申报人提交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