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开庭流程详细步骤
导读:
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如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一般来说,法院仍然会依旧开庭审理,只是采用的是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当事人不能维护自己利益。但是有些情形当事人必须出庭应诉,此时如果不应诉,法院会将当事人据传到庭。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般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建议提前准备答辩,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庭前任何时间都是可以撤诉的,具体来说,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都是可以撤诉的。申请撤诉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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