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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应该找谁负责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8 00:50:10 人浏览

导读:

工地工伤应该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单位不报工伤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一般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

  一、工地工伤应该找谁负责解决

  工地工伤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

  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单位不报工伤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单位不报工伤需要的证据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2.医生的诊断证明;

  3.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工伤认定申请结果。

  4.人身伤害与工作关系的证明。

  三、隐瞒工伤事故的单位应该受到何种处罚

  用人单位瞒报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如果是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伤而瞒报的,会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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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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