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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第二次起诉不判离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1 21:24:4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第二次起诉不判离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再次起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明、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等。

  一、离婚第二次起诉不判离怎么办

  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离婚。

  2.希望离婚的一方,应当尽可能的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再次根据新事实、新情况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具体都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诉讼所需的材料具体都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三、离婚诉讼的诉讼费谁出的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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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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