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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变更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6 07:32:19 人浏览

导读:

工程合同变更的具体内容包括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以及改变工程质量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期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工程合同变更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变更包括的内容有: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4.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期为多久

  工程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纠纷产生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但是不能够违背强制性法律。建设工程合同概念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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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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