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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期顺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3 17:41:56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工期顺延的法定条件是: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等。建设工程的分包条件一般包括分包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等。

  一、建设工程工期顺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工期顺延的条件: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3.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4.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二、建设工程的分包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设工程的分包应该符合的条件是:

  1.分包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

  2.分包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

  4.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工期顺延

  三、建筑工程合同在什么条件下才会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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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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