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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加班费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8 22:27:44 人浏览

导读:

投诉加班费需要的材料是投诉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工作证件、登记表,以及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材料。如果是单位不及时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一、投诉加班费需要哪些材料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三、国庆节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单位负责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按以下步骤:

  1.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这是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的。员工甚至可以以“公司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协商未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查部门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提供你的加班记录(比如加班条,考勤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至于是否支付过加班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提供不出也就说明没有支付加班费)。

  3.具体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电话,最好打114或者上网查一下当地的政府网站。

  4.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5.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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