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是否有资格申请领取失业金
导读:
因个人原因自动离职的不能领取失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停保后,应先到镇(街道)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民政和人社局)或村(居)劳动服务站(以下简称劳动服务站)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再到最后参保所属镇(街道)的社保办事处(以下简称社保办事处)申领失业保险金。
2.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申请人在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超过7个工作日申请的,领取期限自办理申请手续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的次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签收又不具备补发条件的,领取期限自实际签收失业保险金的当月1日起计算。
1.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月数。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情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按照国务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职工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3.已解聘备案的人员应持《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
4.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的同时,可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确认书》,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市就业服务中心核准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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