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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几天可以让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3 20:52:54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十天,如果是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则是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单位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则劳动者可以直接进行离职。

  一、提前几天可以让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天或30天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3天书面或口头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劳动者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也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保留通知用人单位的证据。如果明确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快递单,方便用人单位后续支付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几年可以仲裁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几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月工资未高于前述3倍数额,则无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过12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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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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