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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2 21:26:56 人浏览

导读:

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隐瞒工伤事故的单位应该受到的处罚是:会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隐瞒工伤事故的单位应该受到何种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瞒报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如果是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伤而瞒报的,会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单位不报工伤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单位不报工伤需要的证据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2.医生的诊断证明;

  3.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工伤认定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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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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