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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的当事人如何确定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1 12:55:35 人浏览

导读:

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的当事人应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是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应当递交的材料包括,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等等。

  一、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的当事人如何确定工伤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才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的证据。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当事人申请确定工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这些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当事人申请确定工伤多久出结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60天内出结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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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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