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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何确认抚养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7 19:30:48 人浏览

导读:

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包括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等。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一般是继父母之间解除婚姻关系即可。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何确认抚养关系

  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

  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1.名份型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在这种关系中,只要生父/母与继母/父离婚,或生父/母死亡,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就解除了,无需通过其他方式结束彼此关系。

  2.形成抚养关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法院的调解协议或或判决解除。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关系如何解除。

  3.收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可协议解除或法院判决诉讼解除。

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

  三、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怎么形成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类型有以下三种:

  1.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其并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扶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型。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养该子女为其养子女,同时,该子女与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为直系血亲关系,而不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权利义务则随之消灭。

  3.形成法律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型。生父(母)或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他们随生父(母)一方与继母(父)共同生活时,继母(父)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应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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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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