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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4 11:42:17 人浏览

导读:

加班并不一定违法,如果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则是可以安排加班,但每天加班是不可以超过一个小时,如果是强制劳动者加班的,则是违法的。

  一、加班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加班不违法,但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三、国庆节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单位负责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按以下步骤:

  1.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这是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的。员工甚至可以以“公司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协商未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查部门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提供你的加班记录(比如加班条,考勤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至于是否支付过加班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提供不出也就说明没有支付加班费)。

  3.具体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电话,最好打114或者上网查一下当地的政府网站。

  4.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5.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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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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