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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标准在节假日是否有特殊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2 13:13:30 人浏览

导读:

加班工资的标准在节假日是有特殊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是休息日加班,则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一、加班工资的标准在节假日是否有特殊规定

  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该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严重超时加班,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要求立案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实施的是八小时工作制,劳动者每日工作的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时超过八小时的,超过部分算加班时间。

  三、加班费劳动仲裁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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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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