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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三倍工资怎么投诉举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1 05:40:34 人浏览

导读:

单位不给三倍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依法支付三倍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等。

  一、单位不给三倍工资怎么投诉举报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热线电话12333,要求依法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须知:

  1.任何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为举报人保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2.投诉(举报)应提供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全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投诉人(举报)姓名及联系电话、基本诉求等要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再受理。

  3.投诉(举报)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投诉(举报)人应尊重工作人员,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的解释。避免可能导致对投诉(举报)无法调查处理的问题发生。

  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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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劳动争议时效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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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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