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构成要素有哪些关键点
导读:
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快车提醒您,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最长为五年,管制最长为两年,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本罪最轻量刑是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最重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最长追诉时效是经过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