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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交通事故影响导致残废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27 21:26:23 人浏览

导读:

受交通事故影响导致残废,责任方进行赔偿的方式是:依法向受害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在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向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受交通事故影响导致残废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责任方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应该在什么法院进行

  1.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赔偿

  三、交通事故索赔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索赔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4.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5.私了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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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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