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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儿应该如何被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9 00:58:1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女儿的判定,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离婚女儿应该如何被判定

  首先由当事人之间先协商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1.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子女在八周岁以上的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的,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6.满八周岁孩子的意见。

  三、抚养权纠纷的诉讼费用谁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来讲子女抚养诉讼费由起诉的原告先行垫付,待法院判决时会对诉讼费进行判决,一般由败诉一方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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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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