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机动车交强险过期问题
导读:
处理机动车交强险过期问题是应当尽快去保险公司进行续保。交强险过期没有续保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且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当事人续保后,才能退还机动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当事人未按照法律的规定投保交强险,所有人的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扣留,同时还会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机动车的所有人按照相关规定投保交强险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退还机动车。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
3.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一般提供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案发时购买交强险的证明。
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通知期限是保险条款规定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此事故通知保险公司的期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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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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