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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内房产只写一方名字是否会受到损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3 00:30:2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婚内房产只写一方名字不会受到损失,婚内购买的房产虽然只写了一方名字,但是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将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等。

  一、离婚时婚内房产只写一方名字是否会受到损失

  婚内的房产如果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原则上也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签订协议,私下约定该财产为个人财产的,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另外一方无权分配,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应当在离婚的时候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对于财产的处理方式。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协商结果。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

  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有效写法如下:

  1.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

  2.诉讼请求。

  3.对房产分割的事实与理由。

  4.最后具状人签名并写清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婚内房产只写一方名字

  三、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原则,也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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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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