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车祸出院时应如何决定案件结案方式
导读:
交通事故结案并不由伤者是否出院这一因素决定。对于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一般情况下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伤者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和伤者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伤者不愿意调解的,由伤者自行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出险
法律快车提醒您,出险就是发生了事故,无论是车撞车、车撞人还是其他,就要进入申请保险理赔流程了。
2.报案
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必须报案,向公安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如果错过了保险不赔。
3.现场处理
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轮胎的位置后,移动车辆。通常用“T”标记轮胎的位置。
4.提出索赔请求
当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
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实将进入下一步。
6.结案
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点、定损中心去定损,就完成了结案。
7.提交索赔材料
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险公司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
8.索赔审核
当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
9.领取赔款
保险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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