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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几天才能够得出鉴定结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5 21:16:26 人浏览

导读: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会在六十日以内的时间出结果,如果有特殊情况,该期限可以依法延长三十日。在司法实践当中,工伤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前提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几天才能够得出鉴定结

  工伤鉴定一般在六十日内出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谁负担工伤鉴定的费用

  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快车提醒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鉴定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不服工伤鉴定结果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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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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