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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否能够自由选择是否辞职的理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5 11:46:34 人浏览

导读:

员工是能够自由选择辞职,并且是不需要说明理由。随时辞职的条件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劳动者权益、解除劳动合同等。

  一、员工是否能够自由选择是否辞职的理由

  员工是能够自由选择辞职,并无需说明理由。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但在职场环境中,即使员工选择辞职,一般也会与领导和同事进行沟通,交代离职原因,以便于后续工作的交接和人际关系的维护。

  二、随时辞职的条件有什么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员工辞职

  三、开除与辞职的区别?

  1.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

  2.辞职和开除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开除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开除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开除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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