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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子女赡养的老人应该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2 18:57:05 人浏览

导读:

缺乏子女赡养的老人,可由当地政府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或是救助。如果老人有财产的,可和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确定扶养人,凭此解决自己以后的养老问题。

  一、缺乏子女赡养的老人应该怎么办理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另外,如果老人有财产,可以通过找到一个扶养人,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养老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怎么认定子女无能力赡养父母

  认定子女无能力赡养父母的方式:

  1.无经济能力,即子女收入不足以支撑正常的生活水平;

  2.无生活能力,即子女因残疾、疾病等因素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

  3.无行为能力,即子女为不符合赡养人条件的未成年人;

  4.其他认定子女无能力赡养父母的方式。

缺乏子女赡养的老人

  三、赡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赡养的基本原则是: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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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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