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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报酬的必要要素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5 22:14:28 人浏览

导读:

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劳动合同正式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应当按月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试用期工资报酬的必要要素有哪些

  1.劳动报酬方面: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2.双方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就负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对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需要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的。

  3.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时间,同时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二、劳动者试用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小于3个月,无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报酬

  三、试用期内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试用期员工辞退原则上是不需要补偿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就需要对被辞退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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