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审车过期是否可以申请延期
导读:
车审不可以延期,只能提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法律快车提醒您,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及相关材料到车管所;
2.到车管所大厅领表,并填写;
3.缴纳路桥费、保险到期需交纳交强险,如保险在有效期内是不会影响年审的;
4.将摩托车开到检测大厅交行驶证和年审信息卡,并领取《委托检测合同》填写。
5.年审完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身体条件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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