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事故损害怎么进行理赔的
导读:
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
4.提交索赔材料。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所需材料如下:
1.保险单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证明、事故证明、火灾责任证明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方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收据;
4.涉及第三方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和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和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伤者伤残鉴定;伤者、被抚养人伤亡状况证明原件;残疾器具证明及票据;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诉讼。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权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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