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营运损失谁应该负责进行赔偿
导读: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营运损失由事故责任人负责。事故中的责任人认定方法如下: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如下:
1.向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表明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2.依次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请求;
3.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出具调解书。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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