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有没有权利分割男方婚前的财产
导读:
离婚时婚前财产一般是不予分割,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在离婚时对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共同所有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满足生效要件才有效,分别是:
1.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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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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