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父母购房出资应如何认定权属
导读:
离婚时对于父母购房出资认定权属如下:
1.父母出资购房的时间: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通常该出资会被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屋所有权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房屋所有权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根据房屋登记来判断。
3.父母出资购房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果父母出资购房时,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出资购房时,没有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房屋所有权通常会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判断。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典型问题都有:
1.婚前房产是否需要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的住房是按揭房屋,离婚时应当如何进行分割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快车提醒您,协议离婚分割房产要六十日左右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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