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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缺乏房产证如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0 13:25:30 人浏览

导读:

拆迁房缺乏房产证,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方式是:依法办理公证或者在房主取得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过户手续。在生活实践当中,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需要准备安置房屋的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当事人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

  一、拆迁房缺乏房产证如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1.可以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2.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及过户手续,以此规避交易风险,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多少钱

  1.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5.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6.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法律快车提醒您,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

  三、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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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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