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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的车祸骨折患者应如何处理结案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3 14:23:34 人浏览

导读:

出院的车祸骨折患者去处理结案问题的流程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的承担情况,和责任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损害赔偿,也可申请由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一致的签订相关协议后进行结案。协商无果的,可诉至法院。

  一、出院的车祸骨折患者应如何处理结案问题

  与责任人先进行协商结案的相关事情,按照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赔偿事宜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交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赔偿事宜情况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相关协议进行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车祸骨折多久鉴定伤残等级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骨折一般是在出院之后三个月内做伤残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三、车祸骨折的具体误工时间怎么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截止时间计算误工时间。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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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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