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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必要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4 18:57:00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逃逸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为了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并且先前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必要条件

  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包括: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是为了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先前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并非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责任是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者承担刑事责任后,应当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物质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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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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