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处置农村房产的分割问题
导读:
在农村离婚,房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是将房屋归一方所有,然后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了房屋产权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有2种情况:
1.如果是婚前出资购买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归子女个人所有,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除外;
2.如果是婚后出资购买的,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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