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时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导读:
通常情况下,残疾人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双方也达成了离婚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分割财产,如果采取的是诉讼离婚,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基本情况来判决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快车提醒您,财产分割协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公证:
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议书。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1.共同财产的证据:
(1)涉及房产的证据。商品房可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农村自建房可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2)涉及动产的证据。如汽车、冰箱、电视剧等一般都属于婚后财产,采取实物分割或变价补偿等方式平均分割。
2.个人财产的证据。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可以提交以下证据证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
(2)医疗费、生活补助费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证据;
(3)财产明确归一方所有的遗嘱或赠与合同;
(4)物品属于一方专用的证据;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6)其他情形。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