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女方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导读:
女方离婚起诉的程序为: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费用支付方式有:
1.自行支付
离婚诉讼中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法院费用等。如果夫妻双方关系较好,可以自行协商分摊诉讼费用,或由一方全额支付。这种方式比较简单,但需要夫妻双方的合作和信任。
2.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夫妻双方都无法承担诉讼费用,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国家机关或者法律服务机构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但是,法律援助的条件比较严格,需要符合一定的经济条件和案件类型等要求。
3.律师代理支付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律师代理,可以由律师代理先行支付诉讼费用,然后在判决书中将诉讼费用列入一方的赔偿范围。这种方式比较方便,但需要双方律师之间的协商和信任。
4.担保支付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担保支付。法律快车提醒您,担保支付是指由一方或第三方出具担保,向法院支付诉讼费用。如果案件判决后有赔偿,诉讼费用可以从赔偿中扣除。但是,担保支付需要提供足够的担保物,如果无法提供担保物,就无法选择这种方式。
起诉离婚第一次判不离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