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职工生育保险 > 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否可以一起领取

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否可以一起领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8 16:46:22 人浏览

导读:

工资和生育津贴不可以一起领取,是相互冲突的。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等条件,女职工分娩之后的3个月内就可以办理领取生育津贴手续。

  一、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否可以一起领取

  工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冲突的,是无法同时领取的。生育津贴和工资原则上是冲突的,无法同时享受。所以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的职工是需要知道的,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一样的。职员在享受产假的期间,企业单位是不会另外发放工资的。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快车提醒您,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在女职工分娩之后的3个月内就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