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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是否仍然享有工资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12 14:39:57 人浏览

导读:

辞职试用期仍然享有工资待遇。并且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辞职试用期是否仍然享有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只要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几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几个月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离职工资是什么时候发放

  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发,并且公司应当一次性发给劳动者。如果公司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则补偿金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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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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