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逃逸 > 肇事逃逸后自首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主动投案

肇事逃逸后自首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主动投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8 02:13:48 人浏览

导读:

肇事逃逸后自首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主动投案,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形进行判定,若是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可以认定为自首。肇事逃逸被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在三十七天内。

  一、肇事逃逸后自首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主动投案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逃跑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二、肇事逃逸多久能查到司机

  肇事逃逸多久能查到司机要结合具体情况而言。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机关是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的主管单位。

  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报案,或受害人家属也可以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由交警部门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或受害人家属也可以通过事故发生地的群众查找线索。或者周边的商店商场安装的摄像头有没有拍到事故发时的线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三、肇事逃逸要刑拘几天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十七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