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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在实践中的差异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30 15:34:4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在实践中的差异是纠纷的主体组成不一样,以及出具结果的时间不同。劳动争议的调解的结果一般是在十五日内出来的,而劳动仲裁一般是六十日出具仲裁结论。

  一、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在实践中的差异是什么

  劳动调解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

  1.纠纷的主体组成不一样,调解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并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2.结果出来的时间,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

  二、劳动争议调解的过程是怎样进行调解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三条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

  三、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解决措施如下:

  1.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2.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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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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