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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2 07:47:04 人浏览

导读:

共有产权房需要申请的资料有: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共有产权房的购买条件为: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名下均无住房等。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提交的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婚姻情况与收入情况证明;租住公房的应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或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

  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如果当事人有下面这些情形,会被限制申请: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重点是假离婚,需要离三年以上,夫妻双方的风险都加大了,这类申请人要慎重,毕竟人房两空的事情时不时的就会发生。

共有产权房申请

  三、共有产权房能否被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共有产权房能被强制执行。

  共同共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如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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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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