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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处理一方不允许对方见孩子的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4 08:36:16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处理一方不允许对方见孩子的措施是当事人之间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多久一次合适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一、离婚后如何处理一方不允许对方见孩子的问题

  离婚后女方不让见孩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探视孩子。即使离婚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探视权。尚未离婚的,父母更有权利见孩子。如果一方将孩子藏起来不让对方见,对方可以起诉要求见孩子。

  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多久一次合适

  由双方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有探视权的一方还要出抚养费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探视权的一方要出抚养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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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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