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处理结果有哪些
导读:
治安案件的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的不同,有以下处理结果:确有违法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决定;无违法事实的,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存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治安案件没有案底。根据相关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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