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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派遣员工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30 05:32:33 人浏览

导读:

不续签派遣员工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劳务派遣员工获得的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计算。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一般需要写明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一、不续签派遣员工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派遣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务派遣员工获得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支付经济补偿

  三、如果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辞职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是可以直接辞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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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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