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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分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3 01:00:42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多分财产的情形有另一方隐藏财产的、私自变卖财产的、伪造债务等等。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双方可以选择以协商的方法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处理。

  一、离婚多分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婚时若一方存在以下五种情况,另一方可以多分财产:

  1.隐藏财产;

  2.转移财产;

  3.私自变卖财产;

  4.毁损财产;

  5.伪造债务。

  除此之外还有照顾性多分财产的情况:

  1.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2.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离婚财产分割如何防止另一半转移资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要符合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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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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