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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工伤的误工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8 17:38:34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赔偿中并不包括误工费,停工留薪的费用可以视为误工费,而停工留薪的费用一般是根据劳动者的原工资水平进行计算的。在司法实践当中,停工留薪的期限一般是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的。

  一、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工伤的误工费

  工伤赔偿不包括误工费,员工在工伤期间停工留薪的,停工留薪的费用可以视为误工费,该费用由单位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来按月支付给员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什么情况才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三个条件是什么

  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需要符合的前提条件是: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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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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